常見問題
◆ 1. 發電賣電給台電是真的嗎?而且保證簽約收購20年價格不變 ?
答:當然是真的,詳情請見經濟部能源局「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中華民國 98 年07月08日 - 立法院三讀通過實施
華總一義字第 09800166471 號第一條為推廣再生能源利用,增進能源多元化,改善環境品質,帶動相關產業及增進國家永續發展,特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為縣政府。第三條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再生能源:指太陽能、生質能、地熱能、海洋能、風力、非抽蓄式水力、國內一般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等直
接利用或經處理所產生之能源,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可永續利用之能源。
二、生質能:指農林植物、沼氣及國內有機廢棄物直接利用或經處理所產生之能源。
三、地熱能:指源自地表以下蘊含於土壤、岩石、蒸氣或溫泉之能源。
四、風力發電離岸系統:指設置於低潮線以外海域,不超過領海範圍之離岸海域風力發電系統。
五、川流式水力:指利用圳路之自然水量與落差之水力發電系統。
六、氫能:指以再生能源為能量來源,分解水產生之氫氣,或利用細菌、藻類等生物之分解或發酵作用所產生之氫
氣,做為能源用途者。
七、燃料電池:指藉由氫氣及氧氣產生電化學反應,而將化學能轉換為電能之裝置。
八、再生能源熱利用:指再生能源之利用型態非屬發電,而屬熱能或燃料使用者。
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指除非川流式水力及直接燃燒廢棄物之發電設備外,申請中央主管機關認定,符合所定辦法
規定之發電設備。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電能收購作業要點如下:首次簽約之躉購期限為自簽約日起運轉滿20年為限;若屬已運轉滿20年者,簽約之期限為屆滿之次日起延續5年,嗣後亦同。
◆ 2. 目前裝設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經濟部及各縣市政府可有補助?
答:為鼓勵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經濟部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9條規定,每年檢討審定各類別再生能源電能之躉購費率,對於業者及民眾所生產之再生能源電力,以優惠固定價格、長期保障收購,其作法已包含設備補助之精神。
PS. 109年新北市、台北市、桃園市、台南市、高雄市皆有編列預算補助款鼓勵施做,其詳細規定及辦法,請洽詢當地各縣市政府,每年皆有編列補助款金額有限,用完為止。
◆ 3. 太陽能光電板發出來的電,我可以自用嗎?
答:太陽能發電用途共分兩種:
1。光電系統產生出來的電全部直接經由電力網併聯賣電給台電,無需蓄電池。
2。光電系統產生出來的電全部混合自用,不賣電,抵消大量用量戶昂貴電價需求,節省用電度數,省下高額電費。
(以上兩種方案只能二擇一)
◆ 4. 併聯賣電建築方面需注意什麼呢?有沒有什麼特別規定?若有增建/違建可嗎?
答:若要併聯賣電前提是必須有空的「合法屋頂/露台或廠房浪板平貼」,有些民眾若在頂樓搭設鐵皮遮陽屋頂,又沒有經過合法申請就自行搭設幾乎都是屬於違建,目前中央政策並不鼓勵在違章建築設置太陽光電系統,由於違建物本身的結構,並未獲得相關單位的審核,有安全及風險上之疑慮考量,依規定無法併聯賣電售予台電公司,台電也不會同意簽約的。108年中央政策有推動違章就地合法專案,條件必須為105年以前已被建管單位列管違建標地,則有機會施做太陽能發電就地合法化。105年以後的新建違章則不適用哦!
PS. 若有自行增建或搭建者,建議施做發電混合自用,幫您省下工廠/公司昂貴的電費,或者讓您住家吹冷氣不用花錢,唯結構強度另行評估加強與否。。
◆ 5. 裝設太陽光電發電系統需要多大面積之空間?
答:裝設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若依本公司所採用嚴選用料之台灣首選第一線大廠-「聯合再生能源太陽能板」或外銷頂級「友達太陽能板」,單晶矽高效能VPC之太陽能板面積小,每一峰瓩只需(約2坪左右)的面積施做。另考量成本攤提之問題,低於12坪空間,本公司不建議施做,3Q
◆ 6. 太陽能發電系統與太陽能熱水器有甚麼不同?
答:太陽光電系統發電原理是將光能轉換為電能,太陽能熱水器則是吸收太陽的熱能將水加熱利用,兩者原理不同。
◆ 7. 設置再生能源屋頂設施是否為合法?可有高度限制?容積率?建蔽率?
答:經由申請太陽發電光電屋頂完全合法,參照再生能源法條例,由經濟部能源局-主管機關,鼓勵民眾設置推案「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於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能光電設施,於高度4。5公尺以下,得依建築法規申請免雜項執照,且免計容積率、建蔽率。
◆ 8. 詢問其他廠商或有人說台灣北區日照時數少,不建議安裝太陽能發電真的嗎?
答:整體太陽能發電系統的日照發電量算法,是以全日發電量/總建置KW數=當日日照能量時數,所以使用效率好的產品,總發電量效率就會好,相對下來平均的日發電時數就會有所不同。故若其他廠商採用便宜的太陽能板、變流器及電纜線,相對的發電效果一定有差異,一旦發電的效率差,每個月發電賺的錢也就少囉!且便宜貨容易故障/問題多,本公司絶不採用大陸貨請安心。
網路上有粉多太陽能相關資料及其他廠商的網頁都好幾年沒有更新了,建議參考本公司的較為精準。。
◆ 9. 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是否會產生噪音及電磁波的危害或污染問題?
答:不會,太陽光電發電系統運轉時並不會產生噪音,系統的主要電力元件有太陽光電模組與變流器。因模組之輸出為直流電,變流器之功能為將直流電轉換成交流電裝置,因須符合國際電磁波干擾與相容規範(如EN 61000-6-2與EN 61000-6-3)方能上市,故使用上無電磁波危害人體之疑慮。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是最純淨天然無污染的乾淨能源,每發一度電/年,相當於減少765公斤CO2排放,相當於植栽63棵的樹木。更沒有輻射的問題。
還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洽詢
答:當然是真的,詳情請見經濟部能源局「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中華民國 98 年07月08日 - 立法院三讀通過實施
華總一義字第 09800166471 號第一條為推廣再生能源利用,增進能源多元化,改善環境品質,帶動相關產業及增進國家永續發展,特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為縣政府。第三條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再生能源:指太陽能、生質能、地熱能、海洋能、風力、非抽蓄式水力、國內一般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等直
接利用或經處理所產生之能源,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可永續利用之能源。
二、生質能:指農林植物、沼氣及國內有機廢棄物直接利用或經處理所產生之能源。
三、地熱能:指源自地表以下蘊含於土壤、岩石、蒸氣或溫泉之能源。
四、風力發電離岸系統:指設置於低潮線以外海域,不超過領海範圍之離岸海域風力發電系統。
五、川流式水力:指利用圳路之自然水量與落差之水力發電系統。
六、氫能:指以再生能源為能量來源,分解水產生之氫氣,或利用細菌、藻類等生物之分解或發酵作用所產生之氫
氣,做為能源用途者。
七、燃料電池:指藉由氫氣及氧氣產生電化學反應,而將化學能轉換為電能之裝置。
八、再生能源熱利用:指再生能源之利用型態非屬發電,而屬熱能或燃料使用者。
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指除非川流式水力及直接燃燒廢棄物之發電設備外,申請中央主管機關認定,符合所定辦法
規定之發電設備。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電能收購作業要點如下:首次簽約之躉購期限為自簽約日起運轉滿20年為限;若屬已運轉滿20年者,簽約之期限為屆滿之次日起延續5年,嗣後亦同。
◆ 2. 目前裝設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經濟部及各縣市政府可有補助?
答:為鼓勵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經濟部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9條規定,每年檢討審定各類別再生能源電能之躉購費率,對於業者及民眾所生產之再生能源電力,以優惠固定價格、長期保障收購,其作法已包含設備補助之精神。
PS. 109年新北市、台北市、桃園市、台南市、高雄市皆有編列預算補助款鼓勵施做,其詳細規定及辦法,請洽詢當地各縣市政府,每年皆有編列補助款金額有限,用完為止。
◆ 3. 太陽能光電板發出來的電,我可以自用嗎?
答:太陽能發電用途共分兩種:
1。光電系統產生出來的電全部直接經由電力網併聯賣電給台電,無需蓄電池。
2。光電系統產生出來的電全部混合自用,不賣電,抵消大量用量戶昂貴電價需求,節省用電度數,省下高額電費。
(以上兩種方案只能二擇一)
◆ 4. 併聯賣電建築方面需注意什麼呢?有沒有什麼特別規定?若有增建/違建可嗎?
答:若要併聯賣電前提是必須有空的「合法屋頂/露台或廠房浪板平貼」,有些民眾若在頂樓搭設鐵皮遮陽屋頂,又沒有經過合法申請就自行搭設幾乎都是屬於違建,目前中央政策並不鼓勵在違章建築設置太陽光電系統,由於違建物本身的結構,並未獲得相關單位的審核,有安全及風險上之疑慮考量,依規定無法併聯賣電售予台電公司,台電也不會同意簽約的。108年中央政策有推動違章就地合法專案,條件必須為105年以前已被建管單位列管違建標地,則有機會施做太陽能發電就地合法化。105年以後的新建違章則不適用哦!
PS. 若有自行增建或搭建者,建議施做發電混合自用,幫您省下工廠/公司昂貴的電費,或者讓您住家吹冷氣不用花錢,唯結構強度另行評估加強與否。。
◆ 5. 裝設太陽光電發電系統需要多大面積之空間?
答:裝設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若依本公司所採用嚴選用料之台灣首選第一線大廠-「聯合再生能源太陽能板」或外銷頂級「友達太陽能板」,單晶矽高效能VPC之太陽能板面積小,每一峰瓩只需(約2坪左右)的面積施做。另考量成本攤提之問題,低於12坪空間,本公司不建議施做,3Q
◆ 6. 太陽能發電系統與太陽能熱水器有甚麼不同?
答:太陽光電系統發電原理是將光能轉換為電能,太陽能熱水器則是吸收太陽的熱能將水加熱利用,兩者原理不同。
◆ 7. 設置再生能源屋頂設施是否為合法?可有高度限制?容積率?建蔽率?
答:經由申請太陽發電光電屋頂完全合法,參照再生能源法條例,由經濟部能源局-主管機關,鼓勵民眾設置推案「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於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能光電設施,於高度4。5公尺以下,得依建築法規申請免雜項執照,且免計容積率、建蔽率。
◆ 8. 詢問其他廠商或有人說台灣北區日照時數少,不建議安裝太陽能發電真的嗎?
答:整體太陽能發電系統的日照發電量算法,是以全日發電量/總建置KW數=當日日照能量時數,所以使用效率好的產品,總發電量效率就會好,相對下來平均的日發電時數就會有所不同。故若其他廠商採用便宜的太陽能板、變流器及電纜線,相對的發電效果一定有差異,一旦發電的效率差,每個月發電賺的錢也就少囉!且便宜貨容易故障/問題多,本公司絶不採用大陸貨請安心。
網路上有粉多太陽能相關資料及其他廠商的網頁都好幾年沒有更新了,建議參考本公司的較為精準。。
◆ 9. 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是否會產生噪音及電磁波的危害或污染問題?
答:不會,太陽光電發電系統運轉時並不會產生噪音,系統的主要電力元件有太陽光電模組與變流器。因模組之輸出為直流電,變流器之功能為將直流電轉換成交流電裝置,因須符合國際電磁波干擾與相容規範(如EN 61000-6-2與EN 61000-6-3)方能上市,故使用上無電磁波危害人體之疑慮。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是最純淨天然無污染的乾淨能源,每發一度電/年,相當於減少765公斤CO2排放,相當於植栽63棵的樹木。更沒有輻射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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